:全中国的净水人,必须要知道的大事,绝不含糊!这是法律法规,这是硬性的规定!
:不会吧!
:怎么不会,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净水这个圈子,只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
:那个,那个你......还敢再忽悠吗?
(一)先说说处罚那些事
:这事绝不是忽悠,而是事实!我们的大都市上海,已经开始实施了,不信你看: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或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产品。
:大家注意了,看看要求,不单单是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也是强制要求,如果我们最贵的上帝-客户买个一台没有卫生批件的净水产品,你要恭喜他-他中奖了!因为买了他也不能用。
:为什么呢?
:因为用了,他要接受处罚!
:怎么处罚呢?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明文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钱虽说不多,那也是钱呀!关键更重要的是,还要通报公示呀!
(二)再说说法规依据那些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本法于1996年7月9日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 并于2016年4月17日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修订)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13号《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2月11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生部颁发,2001年10月1日施行)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2013年10月1日施行)
(三)再说说卫生批件硬性要求那些事
明文规定,您还敢购买使用无卫生批件的产品吗?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前的产品。
涉水产品的标签不是你想咋样就咋样?
涉水产品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注意事项和/或警示用语、主要技术参数。
涉水产品说明书更加规范大家都要仔细看看!
涉水产品说明书应当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功能、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主要技术参数。
涉水产品明令禁止夸大宣传!
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等纯属大忽悠,根本不存在,不管你信不信,法律规范就是没有!
明确告诉你,国内有很多很多这样的假洋鬼子!
进口水质处理器整机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实际按滤筒,滤芯,滤料分别进口,并在国内进行灌装操作的行为,也属于生产无批件涉水产品。
净水无小事,安全第一位;
喝的放心,过得舒心;
千万不要拿规范不当回事,迟早会让你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